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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(6月30日截止)

编辑:刘彩萍 发布时间:2023-06-08 点击:

各院(部)、各处(室):

近日,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文件,组织开展2023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,依据教语信司函〔2023〕7号文件精神,现将我校项目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资助范围

本次接受申报的项目详见《国家语委科研项目2023年度选题指南》(附件),选题名称均为固定题目、不能修改,研究起始时间为2024年1月1日。其中,重大项目资助经费50万元以内/项,研究时间一般为3年;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为20万元/项,研究时间一般为2—3年;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10万元/项,研究时间一般为1—2年。

二、申报条件

(一)申报人应符合《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。应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,能够承担实质性的研究工作。

(二)申报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(含)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。不具备以上职称和学位条件的,须提供2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(职务)同行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(请在申报系统“附件”处上传扫描件)。重大项目申请人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。

(三)每年申报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国家语委科研项目,作为项目组成员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。

三、申报办法

(一)申报方式。项目申报工作全部通过“国家语委科研服务平台项目申报管理系统”(简称申报系统)在线进行。该系统为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的唯一线上平台,平台网页链接为:http://www.ywky.edu.cn/。请登录“项目申报管理系统”,选择“重大项目”、“重点项目”或“一般项目”项目类别进行申报。

(二)材料要求。申报人在申报系统中填写、提交、导出和打印申请书(一式两份、A4纸双面打印)提交科研处审核盖章,由项目申报人扫描并在申报系统上传盖章后的整本申请书。在学校规定申报截止时间前,已提交的申请书仍可修改并重新打印。不需要科研处网上审核,未按要求上传或上传材料不完整、不清晰、内容错误的,视为无效申请。

(三)截止时间。校内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(周五)17时,逾期不予受理。

四、材料提交

以学院为单位,将申请材料纸质版(一式两份、A4纸双面打印)于6月30日(周五)17:00前提交科研处206室(确保纸质材料与系统一致),电子版打包发送科研处邮箱,同时提交科研成果审核备案表一式两份,加盖部门与支部公章,逾期不予受理。

五、注意事项

(一)各院部应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,保证申报信息真实准确。项目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,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。凡存在弄虚作假、抄袭剽窃等行为的,一经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并通报批评。

(二)为保证评审公平公正,项目申请书“正文”中“二、项目设计论证”部分不得出现申报人姓名、单位等有关信息,否则按作废处理

(三)通过初审的重大项目申请团队需参加现场答辩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
(四)项目立项名单拟于2023年10月公示。

(五)务必按照系统填写说明提供信息在系统中填写。

 

联系方式:010-66092238  66096726   keyanban@moe.edu.cn

申报系统技术支持:罗老师  13554039146

 

未尽事宜,请与科研处联系。

联系人:陈光超

内  线:8199

邮  箱:kyc@qdbhu.edu.cn

办公室:岱德楼206室

 

 

 

青岛滨海学院科研处

2023年6月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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